為進一步規範教學管理,根據教育部、教育廳關于審核評估的相關文件精神和學校教學工作規範等文件要求,現制定出課程教學資料整理、存檔的基本要求,請遵照執行。
一、總體要求
(一)完整性。學校或二級學院(直屬教學部)要求歸檔的課程教學資料,均須及時存檔備查;各項資料中應該填寫的信息,均須填寫完整。
(二)準确性。各項信息填寫準确無誤,資料中的相關數據統計正确,資料的時序符合規範。二級學院(直屬教學部)、專業、課程等名稱使用規範,不得随意更改或使用簡稱。
(三)原始性。所有課程教學資料均要保持其原始性,一旦形成并歸檔,不得随意更改或置換。
二、分項要求
(一)培養方案
1.各專業必須按時完成培養方案的制(修)定工作。
2.制(修)定培養方案必須采用統一的模闆。
3.經過審核的培養方案,要分年級、分專業在二級學院主頁上登出。
4.教務處負責編印培養方案合訂本。
(二)教學大綱
1.二級學院(直屬教學部)每年組織對教學大綱進行審定。
2.經過審定的教學大綱,要分年級、分專業在二級學院主頁上登出。
3.各專業負責按年級編印課程教學大綱合訂本,合訂本中應涵蓋本專業培養方案的所有課程。
4.每個專業教學大綱合訂本需印5套,其中1套送交教務處,1套送交學校檔案館存檔,其餘由院系留存。
(三)講稿
1.講稿是對教材和教學參考書的整理加工,既源于教材,又精于教材。
2.編寫講稿要求概念準确,條理清晰,重點突出,詳略得當。
3.講稿要不斷更新與補充。
4.要求學生自學的内容,講稿中應有自學方法的指導和建議。
5.講稿可以是紙質形式,也可以是電子形式。
(四)教案
1.教案一般以1次課為一個編寫單元,集中安排的實踐性教學環節一般以1天為一個編寫單元。
2.教案應列出單元教學内容的要點及要求,明确教學的重點、難點、教學方法與手段,推薦參考書目錄,布置作業、複習及預習任務,對單元教學過程作好精心設計與安排,并對教學效果作出簡要小結。
3.教案中的教學進度安排應與教學進度計劃表基本相符。
4.教案可以是紙質形式,也可以是電子形式。
(五)課程教學任務書
1.課程教學任務書的下達時間在開課的前一學期。
2.“班級人數”是指下達教學任務時的人數。由于轉學、轉專業、休學、複學等原因造成開課時班級人數發生變化的,屬于正常現象,不需改動。
3.學分數應與培養方案一緻,總學時數可根據實際教學周次進行不超過4學時的微調。
4.“考核方式”填寫“考試”或“考查”。
(六)課程教學進度計劃表
1.任課教師應在學期開學之前制定好課程教學進度計劃表。
2.課程教學進度計劃表需按周次進行編寫。其中,“教學章節及内容”應簡潔明了,一般可寫到章節(含章節序号、名稱);如涉及到習題課、課堂讨論、測驗、實踐教學環節等教學内容,應填寫在對應欄目;如使用了統一教材,則各個周次教學内容的教材起止頁碼,應填寫在“教材頁碼”欄目。
3.課程設計、實習等集中實踐課程的教學進度計劃表應按天進行編寫。
4.本表可續頁并合訂,隻需末頁審核簽名。
(七)作業
1.教師要根據專業人才培養目标、教學大綱、課程特點和學生實際,設計布置需要學生通過查閱文獻、閱讀書籍、動腦思考、動手實踐、讨論探究、勤學苦練才能完成的高質量的作業,原則上不能布置簡單抄寫式作業。作業的呈現方式可多樣化,如文獻綜述、調查報告、讀書心得、個人習作、實踐作品、創新作品、學術論文等。48學時及以上的理論課程,作業次數一般不少于5次;其他情況下,作業次數一般不少于3次。
2.學生作業應全批全改。批閱時,應有批閱标記,并指出或提示錯誤原因,錯誤嚴重的應要求學生重做。每次批閱後均應給出成績和批閱日期,并将作業成績記入課程平時成績登記表。
3.藝術創作、樂器演奏、聲樂表演、程序設計等非紙介質作業,可以用光盤或音像資料等形式呈現,但必須能體現學生完成、教師評閱、成績評定等過程。
(八)課程平時成績登記表
1.課程平時成績登記表中應如實記載學生作業成績和考勤情況,在“日期”欄記錄作業批閱日期或考勤日期。
2.在表中備注欄明确平時成績的計算方式,在表格的最後一列計算出學生的平時成績。
(九)課程或實踐成績登記表
1.課程考核結束後三個工作日内,任課教師須完成成績評定和系統錄入工作。
2.在表中“總評成績計算方法”欄注明總評成績計算方法,明确平時成績、實驗實踐成績、期考成績所占比例。
3.本表中平時成績要與《課程平時成績登記表》中平時成績一緻,期考成績要與試卷成績一緻。
4.“對應績點”、“學分績點”應按照《常州工學院課程考核管理辦法(試行)》(常工政教〔2014〕5号)相關規定進行計算填寫。
(十)教學小結表
1.課程結束後,任課教師應對教學過程和教學效果進行全面分析和總結,填寫“教學小結表”。
2.原則上教學小結表應分班填寫,合班教學課程也可隻填寫一份教學小結表。
3.如教師連續承擔同一門課程的教學,在表中要體現出持續改進的措施與成效。
(十一)試題答案(評分标準)
1.試題答案直接在試卷上做出,直接打印為A3紙或縮打印為A4紙均可。
2.試題答案應準确、全面、簡潔、規範,簡答題或論述題應有答案要點。
3.評分标準合理,對答題中的每一步驟或每個要點均應标明分值。
(十二)試卷
1.按要求建立試卷(題)庫,且每年都要進行更新。
2.試卷必須采用“常州工學院試卷”統一樣式排版。在“考核類型”中注明開卷或閉卷。
3.試卷命制應以教學大綱為依據,注重考核學生對基礎知識和基礎理論的靈活運用和創造性解決問題的能力。
4.試卷題型應根據課程特點而定,原則上應有客觀性試題(即選擇、判斷題等)和主觀性試題(即計算、作圖、證明、簡答、論述題等)兩類。
5.試題難度比例适當。原則上每份試卷中一般難度的題占60%,中等難度的題占30%,較難的題占10%,不出偏題。試題應有一定的區分度,以使得考試成績基本符合正态分布。
6.試卷的題量應以使多數學生能在90分鐘内答完試卷為宜(考試時間為95分鐘)。試卷滿分為100分,各題的分值應标明清楚,得分點分布合理。
7.試題題意表述應清楚、準确、科學、嚴密,文字、标點、符号應正确無誤,圖表繪制規範标準,不得有政治性、科學性等錯誤。
8.近三年内相同課程試卷(含補考試卷)試題内容的重複率不得超過20%。
9.閱卷、評分、計分要嚴格、公正、無誤。一般采用知識要點或解題步驟記扣分(負分)、大題記得分(正分),大題得分應同時标注在大題序号旁和試卷首頁左上方的計分欄内。
10.在提交成績之前,如批閱标記或評定分數确需更正,更改時須由評閱教師在相應位置簽名确認。
三、其他
(一)歸檔範圍
紙質與電子的培養方案、教學大綱由二級學院、專業系統一存檔。講稿和教案由教師留存備查。檔案袋封面目錄列出的教學資料原則上均要歸檔。學生作業是否歸檔、全部歸檔或部分歸檔,以及其他課程教學資料是否需要歸檔,由各級學院(直屬教學部)根據需要自行決定。
(二)細則制定
二級學院(直屬教學部)可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課程教學資料規範管理的實施細則,并報教務處和教學質量評估中心備案。
(三)審核簽名
教學資料上二級學院(直屬教學部)、系(部)負責人的簽名,原則上均應手簽。《課程教學任務書》和《課程或實踐成績登記表》中二級學院(直屬教學部)負責人的審核簽名,負責人可授權專人進行審核并加蓋負責人簽字章;如出現問題,由負責人承擔相應責任。
(四)問題整改
學校、二級學院(直屬教學部)檢查評估中發現的問題,如能整改應及時更正;如無法整改,檔案袋内附相應的“情況說明”。
(五)責任追究
任課教師必須對課程教學資料的完整性、準确性負責,課程結束後應及時整理歸檔。二級學院(直屬教學部)、系(部)負責人對相關資料要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管理人員應做好課程資料檔案接收登記工作,并妥善保管。如發生課程資料檔案不規範、丢失或損壞等問題,将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相應責任,給予通報批評或教學事故處理。